公共場所提供WiFi無線上網服務
應當落實這些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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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手機、平板等移動終端的普及和廣泛運用,無線WiFi已成為上網首選,公共場所把無線上網作為提升服務質量,增強競爭力的一項措施,給商戶和顧客帶來了便利,方便了工作,也增進了商戶與顧客之間的了解和交流,但由于提供WiFi無線上網的場所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落實不到位,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竊取用戶個人信息、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危害信息網絡安全。
簡單地說:免費向顧客提供WiFi網絡接入的場所,應當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以確保網絡接入用戶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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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用戶上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guī)定》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共無線上網場所應當落實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向公眾提供WiFi無線上網服務的公共場所(包括賓館酒店、公寓、KTV、桑拿沐足、酒吧棋牌、咖啡茶館、餐飲酒樓、商場超市、圖書館、銀行、醫(yī)院、旅游景點等各類公眾服務場所)應當依法落實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簡單地說:提供WiFi上網服務的公共場所,必須落實上網實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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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對不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網絡運營者,單位最高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最高可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簡單地說:提供無線WiFi上網必須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落實將會受到罰款或停止聯網的行政處罰;如被他人利用實施了竊取用戶個人信息、詐騙、造謠、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因未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造成公安機關無法追查,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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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提供無線WiFi上網服務的公共場所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有哪些要求?
(1)落實網絡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提供WiFi無線上網服務的公共場所應當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上網實名認證等網絡安全技術措施。公安機關負責對相關場所落實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
(2)落實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安全專用設備的要求:可選擇安裝經公安機關檢測合格,已取得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并已經在省、市公安機關備案的安全專用設備。
簡單地說:向公眾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的場所,必須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安裝已取得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安全專用產品。公安機關對于拒不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提供無線上網的公共場所將依法處罰。
素材來源珠海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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